內蒙古貿促會經貿摩擦預警第76期
一、印度對華乙酰乙?;苌镒鞒龇磧A銷終裁
2021年8月19日,印度商工部發(fā)布公告稱,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芳香族化合物或雜環(huán)化合物的乙酰乙?;苌铮ˋceto Acetyl Derivatives of aromatic or hetrocyclic compounds),別名芳基化物(Arylides)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建議對中國的涉案產品基于到岸價(CIF)征收反傾銷稅,具體稅率如下:生產商青島海灣精細化工有限公司(Qingdao Haiwan Specialty Chemicals Co., Ltd.)為24.79%,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Nantong Acetic Acid Chemical Co., Ltd.)為26.64%、其他生產商為44.90%。本案涉及印度海關編碼29242920和29242990項下的產品。2020年8月21日,印度商工部發(fā)布公告稱,應印度企業(yè)Laxmi Organics Industries Limited申請,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芳香族化合物或雜環(huán)化合物的乙酰乙?;苌飭臃磧A銷立案調查。
二、印度對涉華滌綸紗線作出反傾銷終裁
2021年8月19日,印度商工部發(fā)布公告稱,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印度尼西亞和越南的滌綸紗線(或滌綸短纖紗線)[Polyester Yarn(Polyester Spun Yarn)]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建議對上述國家的涉案產品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其中中國涉案產品的稅額為4~124美元/公噸,詳細稅額見附表(印度對涉華滌綸紗線反傾銷終裁建議征稅表)。涉案產品不包括染色滌綸紗、混色滌綸紗或彩色滌綸紗及紗線支數(shù)粗于8支(8s counts)或細于45支(45scounts)的滌綸紗。本案涉及印度海關編碼55092100項下的產品。2020年5月21日,印度商工部發(fā)布公告稱,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印度尼西亞、尼泊爾和越南的滌綸紗線(或滌綸短纖紗線)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
附表:印度對涉華滌綸紗線反傾銷終裁建議征稅表
三、美國對耐腐蝕鋼板作出第一次反補貼日落復審終裁
2021年8月19日,美國商務部發(fā)布公告稱,對進口自中國的耐腐蝕鋼板(Corrosion-Resistant Steel Products)作出第一次反補貼快速日落復審終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補貼稅,將導致中國涉案產品的補貼以39.05%~241.07%的補貼率繼續(xù)或再度發(fā)生。
涉案產品的美國協(xié)調關稅稅號為7210.30.0030、7210.30.0060、7210.41.0000、7210.49.0030、7210.49.0091、7210.49.0095、7210.61.0000、7210.69.0000、7210.70.6030、7210.70.6060、7210.70.6090、7210.90.6000、7210.90.9000、7212.20.0000、7212.30.1030、7212.30.1090、7212.30.3000、7212.30.5000、7212.40.1000、7212.40.5000、7212.50.0000和7212.60.0000以及7210.90.1000、7215.90.1000、7215.90.3000、7215.90.5000、7217.20.1500、7217.30.1530、7217.30.1560、7217.90.1000、7217.90.5030、7217.90.5060、7217.90.5090、7225.91.0000、7225.92.0000、7225.99.0090、7226.99.0110、7226.99.0130、7226.99.0180、7228.60.6000、7228.60.8000和7229.90.1000項下部分產品。
2015年6月23日,應United States Steel Corporation、Nucor Corporation、ArcelorMittal USA、AK Steel Corporation、Steel Dynamics, Inc.和California Steel Industries, Inc.的申請,美國對進口自中國、印度、意大利、韓國和中國臺灣地區(qū)的耐腐蝕鋼板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立案調查。2016年5月25日,美國商務部對進口自中國、印度、意大利、韓國的耐腐蝕鋼板作出反傾銷和反補貼肯定性終裁,對進口自中國臺灣地區(qū)的耐腐蝕鋼板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和反補貼否定性終裁。
2021年6月1日,美國商務部發(fā)布公告,對進口自印度、意大利、中國、韓國和中國臺灣地區(qū)的耐腐蝕鋼板啟動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對進口自印度、意大利、中國、韓國的耐腐蝕鋼板啟動第一次反補貼日落復審立案調查。
四、巴基斯坦對涉中國臺灣地區(qū)冷軋板卷作出反傾銷初裁
2021年8月23日,巴基斯坦國家關稅委員會發(fā)布第ADC60/2021/NTC/CRC號案件的最新公告稱,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臺灣地區(qū)、歐盟、韓國和越南的冷軋板卷(Cold Rolled Coils/Sheets)作出反傾銷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自2021年8月23日起基于成本加運費價格(C&F)對涉案產品征收為期4個月的臨時反傾銷稅,具體中國臺灣地區(qū)為6.18%。涉案產品為寬度≤1250毫米、厚度為0.15毫米~3.00毫米、初級和二級、未經包覆、鍍層或涂層鐵或非合金鋼的冷軋板或冷軋卷(不包括汽車用冷軋板卷),涉及巴基斯坦稅號7209.1510、7209.1590、7209.1610、7209.1690、7209.1710、7209.1790、7209.1810、7209.1891、7209.1899、7209.2510、7209.2590、7209.2610、7209.2690、7209.2710、7209.2790、7209.2810和7209.2890項下的產品。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19年10月1日~2020年9月30日,損害調查期為2017年10月1日~2020年9月30日。預計終裁結果將于180日內作出。利益相關方應于本公告發(fā)布30日內提交聽證會申請。調查機關(巴基斯坦國家關稅委員會)聯(lián)系方式:Secretary, National Tariff Commission,地址:State Life Building No.5, Blue Area, Islamabad.電話:+92-51-9202839傳真:+92-519221205.2021年2月25日,巴基斯坦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臺灣地區(qū)、歐盟、韓國、越南的冷軋板卷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原文:https://www.ntc.gov.pk/wp-content/uploads/2021/08/ADC-60-CRC-PD-Notice-Final-Notice.pdf
五、印度不再延長對華碳酸鋇反傾銷措施的有效期
2021年8月24日,印度財政部稅務總局發(fā)布通報第45/2021-Customs(ADD)號稱,終止2016年4月21日通報第14/2016-Customs(ADD)號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碳酸鋇(Barium Carbonate)的反傾銷措施,不再延長。涉案產品的印度海關編碼為28366000。2009年6月16日,印度商工部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碳酸鋇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21年3月2日,印度商工部發(fā)布公告,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碳酸鋇啟動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2021年7月20日,印度商工部發(fā)布公告,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碳酸鋇作出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否定性終裁,建議立即終止對中國涉案產品現(xiàn)行的反傾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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